2014年石油瀝青進口關稅稅率體系維持不變
時間:2013-12-19 11:14:48點擊:1322
12月11日,財政部網站公布了經國務院批準的《2014年關稅實施方案》,該方案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石油瀝青(稅則號27132000,以下簡稱瀝青)進口關稅體系維持不變。
根據方案,瀝青進口的最惠國關稅維持8%,但根據《亞太貿易協定》和中國東盟貿易協定,部分國家的瀝青能夠享受關稅優惠。
對原產于韓國、印度、斯里蘭卡、孟加拉和老撾的1860個稅目商品繼續實施亞太貿易協定稅率,因此上述5國的瀝青進口到中國繼續享受30%的優惠,即5.65%。上述5國中,只有韓國出口瀝青到中國大陸。
另一方面,原產于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菲律賓、越南、緬甸、老撾和柬埔寨的部分稅目商品,繼續實施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協定稅率,因此上述國家的瀝青進口到中國大陸繼續享受零關稅。其中,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都是中國主要的瀝青進口國。
與此同時,印尼、越南、菲律賓、泰國也是中國出口瀝青主要的目的地,中國瀝青出口到上述國家也可以享受零關稅。
關稅是影響中國進口商購買行為的重要因素,在對中國出口瀝青的主要來源地,只有臺灣和日本沒有關稅優惠,近年來兩地出口到中國的瀝青一直維持在較低的水平,日本前十個月只有1.5萬噸,同比下降近七成,而臺灣只有13噸,基本退出中國市場。
目前國內瀝青出口的瀝青基本是以“來料加工”的名義出口,可以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