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金融辦關于進一步推進全省小額貸款公司規范發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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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各地、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自2008年10月啟動以來,取得了顯著成效,在有效應對金融危機,緩解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戶融資難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小額貸款公司作為迅猛發展的新興行業,加強風險防范,實現合規經營,十分必要和迫切。為進一步推進全省小額貸款公司規范發展,加強政策引導和扶持,充分發揮小額貸款公司服務中小企業、“三農”的作用,全面提高小額貸款公司服務地方經濟建設發展的能力和水平,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嚴格市場準入
(一)編制發展規劃。
1.各市、縣(市、區,以下簡稱縣)要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按照“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市場需求相銜接、與監管力量相匹配,適度有序競爭”的原則,科學合理提出“十二五”期間本地區小額貸款公司發展規劃和分年度實施計劃。
2.省政府金融辦要結合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十二五”發展規劃和資金供需情況,按照“控制總量、提高質量、合理布局、防控風險”的原則,綜合編制全省小額貸款公司“十二五”發展指導規劃和分市分年度實施指導計劃,有序引導各地設立小額貸款公司。
(二)簡化發起設立審批程序。
發起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按以下程序進行:
1.小額貸款公司發起人向所在地縣級政府提出籌建申請,縣級政府初審后報市政府,市政府審核同意后報省政府金融辦。
2.省政府金融辦組織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分別進行初審和聯合會審。審議通過后,由省政府金融辦向市政府下達同意小額貸款公司籌建的核準通知。
3.市政府接到省政府金融辦核準籌建的通知后,向小額貸款公司所在縣下達同意小額貸款公司籌建批復文件,各縣據此下文批復小額貸款公司籌建。
4.小額貸款公司接到籌建批復后,按要求抓緊籌建,籌建工作結束后,盡快向所在地縣級政府提出開業申請,經縣級政府審核后上報市政府,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指定部門下達準予開業批復。開業申請材料事先報省政府金融辦備案。
5.小額貸款公司籌建小組接到籌建批復后6個月內不能開業的,要提前向所在地金融辦提出延期開業申請。批準籌建6個月后沒有開業且沒有提出延期申請的,一律取消籌建資格。需要繼續籌建的,按照規定程序重新報請核準。
(三)把握發展節奏。
1.各市政府在向省政府金融辦報送小額貸款公司申請籌建核準材料時,要切實把握好申請節奏,按照“全面覆蓋、布局合理、適度競爭”的原則,參考“十二五”期間本市發展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規劃的要求,嚴格控制籌建數量。
2.各市申請籌建核準材料由市政府金融辦或市政府指定的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每季度集中報送一次。根據各市申報材料,由省政府金融辦集中召開初審、聯審會議審議。
(四)提高準入條件。
為進一步提高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實力,增強其放貸能力和抗風險能力,適當提高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金最低起點。
1.在皖北地區、大別山區縣域內設立小額貸款公司(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下同)的,注冊資本金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
2.在各市市區和皖北地區、大別山區以外的縣域內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金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
3.各市在審核小額貸款公司籌建申請時,要對照新的準入條件,認真審查股東的出資能力,為小額貸款公司做大做強打好基礎。
4.各地已開業但目前資本金未達到上述要求的小額貸款公司,要抓緊按規定程序進行增資擴股,壯大資本實力,3年內達到新的標準;3年后仍未達到新標準的小額貸款公司,將取消其設立資格。
(五)嚴格審核發起人資質。
各市、縣在受理和審核小額貸款公司籌建申請時,要加強對各發起人出資能力、誠信水平、風險管控能力等方面的審核把關。
1.所有自然人發起人都要提供個人有效資產證明、收益性財產收入證明和相關納稅證明,并需同時出具符合資質要求的會計師事務所的證明函。對于主發起人為自然人的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要說明所投入資金的合法來源,其個人收益性財產合計要超過其在小額貸款公司所投資金。
2.所有企業法人都要提供近3年的財務報表和擬入股小額貸款公司資本金的來源說明。主發起企業凈資產不得低于3000萬元,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連續3年贏利且每年利潤在500萬元以上。
3.所有自然人發起人都要提供人民銀行系統出具的個人信用報告。如有逾期記錄,要提供經辦銀行出具的逾期原因說明。有不良信用記錄且不能說明原因的,一律取消發起人資格。
4.所有自然人發起人均要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
5.各市上報經審核的小額貸款公司申請籌建材料一式兩份,其中一份的全部資料須為原件。
(六)嚴格審核小額貸款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1.各市、縣在審核小額貸款公司籌建申請時,要按照《公司法》和省政府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試點規定,認真審核申請籌建公司章程、信貸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和內部風險防范制度,把好基礎制度管理關。
2.各市、縣在審核批準小額貸款公司開業申請時,要嚴格審核高管任職資格,提醒和督促小額貸款公司選配有金融從業經驗、無不良從業記錄的人員擔任公司高管,幫助小額貸款公司選配高素質人才。擬任小額貸款公司總經理人選,要有在金融機構從事2年以上融資管理業務工作的經歷,且沒有受過紀律處分。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各市、縣不得核準其任職資格。
二、全面落實監管責任
(一)強化小額貸款公司規范管理。
1.各小額貸款公司要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建立信貸管理制度、風險控制和防范制度、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自覺接受各級監管部門檢查。小額貸款公司開業后,經營合規、業績優良、風險控制較好的,可申請增資擴股,具體按省政府金融辦的相關規定辦理。
2.已開業的小額貸款公司,其股權在辦理合法手續后即可進行轉讓或用于質押。其中,變更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變更小額貸款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變更小額貸款公司經營地址,增資擴股幅度超過100%(含100%)的,需經縣、市金融辦分級審核批準,報省政府金融辦備案。
3.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主要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政府獎勵資金、利息收入、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等。不得以借款等方式向內外部集資,不得融入委托貸款,不得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二)切實履行政府監管職責。
1.各市政府要切實承擔監管職責,指導做好轄內小額貸款公司的風險防范工作,確保其規范運營和健康可持續發展。各縣級政府是小額貸款公司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的第一責任人,要將小額貸款公司日常監管工作落實到金融辦或者其他政府部門。市、縣金融辦或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主要職責是:審核本區域內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申請,指導、幫助轄內小額貸款公司籌建和開業;根據有關規定,對轄內小額貸款公司相關股權變更、停業整頓、撤銷、關閉方案進行審核;落實省政府金融辦布置的非現場監管要求,查驗有關報表資料,對非現場監管報表資料進行審核、整理、匯總、分析;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指標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情況對其經營狀況、風險程度做出客觀評價;根據省政府金融辦的年度現場檢查工作安排和工作需要,對轄內小額貸款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根據風險程度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分類,對高風險的小額貸款公司及時發出預警信號,督促和指導其制定防范、控制和化解風險方案,并對其進行跟蹤監控;對不能有效控制和化解經營風險的小額貸款公司,及時提出處置意見,并向省政府金融辦報告。
2.省政府金融辦要認真執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小額貸款公司監管暫行規定的通知》(皖政辦〔2009〕36號)精神,進一步深化全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改革,加快推進全省統一的監管系統建設,提高監管的及時性、針對性、有效性,提高對小額貸款公司風險預警和處置能力,加大對違規小額貸款公司處罰力度,定期對各市、縣小額貸款公司監管工作進行檢查,將市、縣級政府對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重視程度作為該地區小額貸款公司核準籌建的一個重要依據。
(三)充分發揮綜合管理部門監管優勢。
1.各級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行監管派出機構要依據有關規定,配合各級小額貸款公司監管機構對小額貸款公司實施審慎監管。各級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應定期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資金流向進行跟蹤監測。
2.各級政府應落實相關機構和專門人員,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涉嫌非法集資行為的監測預警。有關部門發現非法集資線索要及時報告當地政府,按程序移交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辦理,并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做好查處工作。
3.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按《公司法》有關要求,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巡查監督,依照有關規定檢查小額貸款公司登記事項、資本金管理、合規經營等情況。要建立小額貸款公司工商企業信用檔案,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信用的監管。進一步加大對抽逃資本金或變相抽逃資本金的處罰力度。在巡查監管中如果發現小額貸款公司涉嫌吸收、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以及非法集資的,應及時會同當地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認定和查處。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建立小額貸款公司年檢制度,對小額貸款公司實施企業年檢時,應同時征求同級小額貸款公司監管機構意見。如果同級小額貸款公司監管機構認為小額貸款公司有違規經營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辦理相關企業年檢手續。
4.各級公安機關要加強與金融辦、工商行政管理、人民銀行、銀行監管等行業主(監)管部門的溝通與聯系;金融辦、工商行政管理、人民銀行、銀行監管等行業主(監)管部門要及時對在日常監管工作中發現和掌握的小額貸款公司涉嫌虛報注冊資本、非法集資等線索進行分析、研判,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對移送的案件線索依法進行查處。
5.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小額貸款公司監管工作,確保小額貸款公司合規經營。各市、縣金融辦或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要建立信息交流長效機制,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加強溝通,組織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切實履行監管職責。
6.對涉嫌吸收、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以及非法集資的小額貸款公司,一經查實,省政府金融辦將暫停核準其所在的縣域內所有小額貸款公司的籌建申請,并視情節輕重和整改情況,暫停核準所在市的小額貸款公司籌建申請,直至整改到位,糾正全部違規違法行為。
三、強化政策扶持力度
(一)明確定位。
小額貸款公司是依法批準設立的不吸收存款的金融組織。各有關部門對小額貸款公司開展的正常業務要給予大力支持,在小額貸款公司辦理房屋、股權、機器設備、車輛、知識產權等他項權利抵(質)押登記時,應比照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待,積極受理,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二)適當放寬經營范圍。
對于經營管理好、風險控制能力強的小額貸款公司,經所在地金融辦或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審批同意,報省政府金融辦核準后,可開展保險代理、信托代理、票據貼現、資產轉讓等新業務試點工作,拓寬金融服務范圍。
(三)放寬業務經營區域。
允許在市轄區內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在注冊市的市轄區范圍內發放小額貸款業務,但注冊地所在區內的貸款余額不得低于本公司全部貸款余額的80%。
(四)適當放寬股權比例限制。
1.擬申請籌建的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的持股比例放寬為原則上不超過注冊資本金總額的35%,主發起人及與之有關聯關系的其他發起人持股比例合計不超過注冊資本金總額的50%,公司其他發起人中有關聯關系的股東所持有的股份合計不超過注冊資本金總額的30%。
2.已批準開業的小額貸款公司,經所在地金融辦審核同意,可按照上述股權比例限制要求,對股權結構進行調整。
(五)加大扶持力度。
各市、縣政府應進一步加大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支持力度,在稅收返還獎勵、評先評優、政府獎勵資金安排等方面,對小額貸款公司與金融機構一視同仁,鼓勵小額貸款公司做大做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農戶貸款,可比照農村金融機構的獎補政策予以獎勵。
(六)建立正向激勵機制。
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省政府考核金融機構的范圍。對合規經營、服務“三農”和中小企業成效顯著的小額貸款公司,按程序報請省政府表彰獎勵。
四、切實規范經營行為
(一)加強注冊資本金管理。
小額貸款公司股東虛假出資,或在公司成立后抽逃或變相抽逃其資金的,由小額貸款公司監管機構責令改正,并會同公司登記機關處以其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對抽逃資本金主要責任人要按相關規定進行嚴肅查處,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
小額貸款公司存在非法集資、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以借款名義進行內外部融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由監管部門立即收繳省政府金融辦的批復,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撤銷公司登記、吊銷營業執照,并由所在市人民政府依法進行查處和后續處置工作。
(三)嚴禁進行賬外經營。
小額貸款公司違反規定,在法定的會計賬簿之外另立會計賬簿、逃避監管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小額貸款公司在依法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等資料上作虛假記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由小額貸款公司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取消小額貸款公司高管人員任職資格。對小額貸款公司高管或其他股東,利用個人名義違規發放貸款,一經發現,將沒收全部違法所得,并在全省范圍內進行通報。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四)督促小額貸款公司進一步加強內控管理。
小額貸款公司違反有關規定,發生不規范轉讓股權或增資擴股、不按規定報送披露信息、嚴重關聯交易、內控不到位、利率超出規定范圍、撥備等風險覆蓋未按有關規定計提、不配合監管機構監管等行為的,應責令限期改正,并在拓寬業務范圍、增資擴股、擴展融資等方面從嚴控制,同時取消其稅收優惠、參與考核獎勵等資格。對于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營業執照